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5年)

发布日期:2022-02-25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内监督、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使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湖南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1年)》等党内法规和党中央、湖南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湖南省委巡视工作方针,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运用成果,推进标本兼治,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立德树人良好育人环境,为谱写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总体目标

“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效的巡察工作制度,提升发现问题和推动发展的能力,经过四到五年的努力,实现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常态化、全覆盖。把握学校巡察工作阶段性特征,实现巡视巡察贯通联动,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全面查找政治偏差,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巡察工作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具体协调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纪依程序;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标本兼治

、工作任务

1.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查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政治巡察,细化巡察监督内容,制定巡察要点和观测点,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2.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引领,加快推进巡察体制机制健全和制度建设工作。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巡察办;分轮次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细化巡察工作内容和观察点;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促进巡视巡察衔接贯通;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研究,积极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3.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根据学校实际和被巡察单位特点,创新组织形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常规巡察主要包括二级党组织及所属部门、群团组织等;专项巡察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安排,确定专项巡察任务,适时开展学校重点领域专项巡察。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要求,结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财务审计等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重点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原则上每年安排2轮常规巡察,每轮巡察2—4个单位,巡察时间一般为1个月,巡察组可以采取“一拖二”的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时间依巡察任务而定,一般不超过15天。在第四届党委任期内对所有二级党组织完成巡察全覆盖。

4.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建立学校党委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完善巡察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巡察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以及开展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使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5.加强巡察整改督查督办,严肃问责

加大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力度,实现巡视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全程跟进。党政督导室、纪检监察处担负巡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党委巡察办负责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督促检查。督查督办重点查政治态度看政治高度,查责任主体看责任落实,查问题看整改成效,查成果转化看长效机制,着力发现敷衍塞责、虚改假改、边改边犯、拒不整改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宣传,公开曝光,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使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6.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健全完善巡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巡察专职干部,充分发挥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党委巡察组组长,把好巡察组成员入口关,注重吸纳熟悉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巡察人才库。加强专兼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采取选派干部参加省委巡视、省教育工委巡察、到省委巡视办借调工作等方式培养锻炼巡察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直专兼结合、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和巡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肃查处以巡谋私、假公济私、跑风漏气、超越权限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履行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审定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解决巡察工作重要问题事项。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校纪委书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把牢政治方向,积极支持巡察工作,组织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配合开展巡察工作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2.强化统筹协调

党委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提出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拟定巡察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有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负责巡察相关工作。建立巡察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财务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处置合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3.完善配套机制

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学校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学校党政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部、审计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学工部、科技处等部门承担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职责,为巡察工作提供必需的资料、人员和条件支持。

4.加强责任追究

加大对巡察工作有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干扰、阻扰巡察工作或对巡察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巡察工作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5.营造良好氛围

及时向校内师生通报巡察情况,凡是能够公开的一律以合适方式公开增强巡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师生员工知晓度和满意度。加强教育引导,拓宽和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营造积极参与和支持巡察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