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驻教纪通〔2017〕18号)精神,为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今年以来本单位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

二、党政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基建处、后勒服务总公司等单位以及各教学学院要通过检查公务或业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方式,对今年以来学校公务接待和业务接待购买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三、请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统计表》,于8月30日下班前将统计表发送至272690672@qq.com邮箱。

附件:

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17年8月25日